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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程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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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、初审。涉密系统投入使用之前,保密部门应当对涉密系统主管部门(单位)报送的保密设施情况书面材料进行初步审查。


  2
、保密部门进行现场考察和测试。


  3
、保密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、专家对涉密系统的安全保密情况进行评估论证。


  4
、对具备投入运行条件的涉密系统应当批准使用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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