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丢失涉密文件受处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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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2006年12月9日,中央和国家机关某部委研究室干部逯某违反保密规定,将4份机密级文件复印件带回家中,并于次日上班途中将文件遗失。事件发生后,北京市高度重视,有关部门成立专案组,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查找。4天的时间里,有关部门先后出动警力12万余人次,查访公交和地铁沿线乘客15万余人,查找重点线路公交车及地铁沿线废品收购场所和垃圾箱2000余处,调取录像100余份,于25日将遗失文件找回。责任人逯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。为吸取教训,26日,该部主要领导同志亲自主持召开部务会,要求各单位对文件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清查,进一步严格保密纪律,完善保密规章制度,把保密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摘自《安徽保密》总第382期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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